根据《关于开展加快高质量发展推进共同富裕先行示范(同心促共富)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》要求,经各区(县、市)、市直及部省属等有关单位推荐、市委统战部审核,现将宁波加快高质量发展推进共同富裕先行示范(同心促共富)40个先进集体和100名先进个人拟表彰名单予以公示。
公示期自2026年2月3日至2月9日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,请于公示期内向我部以实名、书面形式提出,并署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。异议问题应有清楚的表述并提供相关事实证据。对于收到的异议材料,我部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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