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曙区民族团结促进会会长马富强荣获“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”称号

发布时间:2019-10-10 | 浏览数:

 9月27日上午,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。宁波市清真寺阿訇、海曙区民族团结促进会会长马富强荣膺“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”称号。

据悉,马富强自1989年起担任宁波市清真寺阿訇以来,扎根宁波、深入信徒,依托市伊斯兰教协会会长和政协委员的身份,认真开展“解经”工作,他始终高举爱国爱教旗帜,与党委、政府保持高度一致,善于利用清真寺的讲台宣讲新卧尔兹,积极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。广泛引导穆斯林群众遵守国家各项政策法令,自觉抵制极端思想和异端邪说,竭尽全力维护民族团结进步。

多年来,马富强撰写的主题新卧尔兹演讲稿达到300余篇,多篇被全国、省级媒体录用并全文刊登,且从不兼职收取报酬。与此同时,马富强多年如一日热心架起政府与少数民族群众“连心桥”,除了积极配合政府及时协调处理涉及少数民族群众的矛盾纠纷之外,以少数民族人口较为聚集的汪弄社区为试点,探索形成“构建微组织、打造微窗口、畅通微热线、打造微平台、点亮微心愿”五微工作法,有效破解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难题,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,创建文明和谐城区发挥了重要作用。据不完全统计,马富强平均每年调解大小矛盾400起左右,有效促进了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稳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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